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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登记管理信息 公开情况(2021年度)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2-03-16浏览: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登记管理信息
公开情况(2021年度)



 
一、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健康路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法定代表人:钟海涛
经济来源:差额拨款
开办资金:¥241934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济宁市中医药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05808
 
二、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院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公益性,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省委办公厅《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医院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英文名:JINING NO.1 PEOPLE’S HOSPITAL;医院第二名称:济宁市医学科学研究院。
第三条  总院区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健康路6号;东院区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孟子大道269号;西院区地址:济宁市运河之都特大桥(原八里庙大桥)向西1500米路北。医院网址://www.eanneng.com。
第四条  医院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五条  医院举办主体: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六条  医院登记管理机关: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七条  医院领导体制: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八条  医院的功能定位: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医院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是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济宁市区域医疗中心,是济宁医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的教学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第九条  医院的发展目标:巩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地位,进入全国地市级综合医院第一方阵;发展愿景:打造全国一流的三级甲等医院。
第二章  举办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举办主体代表政府履行对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行使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受益权等。主要包括:
(一)审核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审核医院章程草案、章程修改草案;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免;对中层干部进行备案;
(四)批准本医院工作报告并监督运行;
(五)审核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重大事项,对医院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并监督医院实现公益性目标;
(六)编制对医院的管理权责清单;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十一条  举办主体的义务:
(一)为医院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提供条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协调落实医院自主用人权限;
(三)允许医院按照医院发展具体情况拟定内部绩效分配方案;
(四)帮助解决医院发展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第三章  医院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二条  医院在举办主体的指导下,履行相关职责,承担相关义务。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等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面向社会提供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承担相关研究、教学、培训、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技术推广、医学科学普及等工作。
(二)负责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管理,维护患者、医生的合法权益。
(三)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落实医院安全主体责任,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医院的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承担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医院的业务范围以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业务范围和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医院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四条  医院依法依规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运营管理自主权。
第四章  医院管理机制
第一节  党委、纪委
第十五条  医院设立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党委”),在中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医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医院领导班子中的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医院党委和党委书记每年要向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报告工作。
医院党委设置党委委员11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委员数量、党委副书记职数以中共济宁市委编办批复、市委组织部任命为准)。党委书记、党委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任期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设置党总支5个,配备总支书记5名;设置党支部35个,配备支部书记35名。
第十六条  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纪委)。医院纪委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检查医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情况。
(三)开展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四)开展作风督查,促进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
(六)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第十七条  医院纪委书记是履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医院纪委副书记职数和纪委委员数量以上级纪委批复为准。医院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医院纪委任期与医院党委任期相同。
第十八条  医院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组织机构、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
第二节  医院领导班子
第十九条  医院设院长1名。院长是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登记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设副院长7名,副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分管相关工作。医院设置总会计师1人,作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由济宁市委组织部和中共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选拔任用。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应符合《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基本条件,任期为3年。
领导班子成员因年龄、健康等原因,或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第二十条  院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教学和科研等业务工作,落实政府办医目标,不断提高医院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
(二)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参与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医院科学发展。
(三)按照相关程序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促使医院高效运营;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院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根据医院党委会的意见,任免内设行政机构、业务部门和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五)每年向医院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有关行政工作提案;尊重和维护专业委员会、群团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其履行职权。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  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评价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二十二条  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等工作,院长每年年底向医院党委会议述职。
第三节  医院内部机构
第二十三条  医院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文件,结合医院宗旨、发展目标、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执行医院管理决定;执行、细化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护理、行政、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为医院业务发展及学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与管理支持。
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开展学科范围内的相关医疗执业活动,为患者提供诊疗、护理、康复和健康咨询等服务;负责提高本科室质量管理和患者服务水平;开展学科建设、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四条  医院设立理事会,作为医院业务工作的议事咨询机构。下设理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  医院依法设置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十六条  坚持党建带群建,医院党委每年至少专题听取一次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抓好群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党群组织资源配置,保障工作经费,支持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医院共青团设团委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设团委委员,在医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团委的建设发展工作。党委明确1名党委委员具体分管团委工作。
第四节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医院员工系指医院依法聘用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三十条  医院员工在享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申请及合理使用公共资源。
(二)在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三)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所需要的机会和条件。
(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五)知悉医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就职务晋升、岗位聘用、福利待遇、评奖评优、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医院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  医院员工除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人为本,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医院文化理念。
(二)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医院各项制度规定。
(三)尊重患者,优质服务,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知情权、隐私权以及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四)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廉洁行医,恪守医德。不得有收受“红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违医德、有损患者权益的言行。
(六)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  医院兼职教授、退休后返聘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及其他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工作者,在医院工作期间,依法、依规、依约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五章  医院决策机制
第一节  党委会
第三十三条  医院党委会应当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报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四条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并享有表决权。根据会议议题,不是党委委员的院长、副院长可以列席党委有关会议。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由党委书记确定,会议议题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党委成员。党委书记因故缺席的,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确定列席会议的人员,列席人员无表决权。党委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党委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应当逐项进行表决,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当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委会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党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会议决定。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存档备查,会议后编发纪要。会后要对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会议程序和会议决定。
第三十五条  由党委会决策的事项包括:
(一)重大决策事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重要工作;医院章程的审定和修改;党委的重要决定、决议及上报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的重要请示、报告;医院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引进方案与政策措施;内设机构、干部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职工薪酬分配改革方案等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等重大决策事项;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人事事项。领导班子的分工及报备;医院管理的干部、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人员的任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指超过规定额度(50万元人民币)的大额资金、预算外资金、超过预算一定限额(5%)以上医院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
(五)其它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六条  建立党委书记和院长沟通制度,党委会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党委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当暂缓上会。
第二节  院长办公会
第三十七条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行政班子领导人员和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院长办公会一般每周或每2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由院长确定。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书记意见。重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应个别酝酿、充分沟通,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
医院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提请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
第三十八条  院长办公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事项,与会人员应当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院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会议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存档备查,会议后编发纪要。会后要对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会议程序和会议决定。
第三十九条  健全决策前论证与听取意见机制。重要行政、业务和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决策前应当经过专家咨询或者论证。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条  由院长办公会决策的事项包括:
(一)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
(二)讨论通过拟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
(三)讨论研究重要人事管理事项:如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
(四)讨论研究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第三节  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职工代表大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四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医院工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曰常工作。医院设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2名,经职代会选举产生。
第四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医院的章程、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基本建设方案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
(三)协助医院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
(四)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医院文化建设和文娱体育活动。
(五)支持院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团结职工,履行职责。
(六)评议、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可以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节  专业委员会
第四十四条  医院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医疗、教学、科研、药事、伦理等专业委员会,为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各委员会主任和成员由院长提出人选,报医院党委会议审定后,由院长任命。各专业委员会依照职责及工作制度进行运作。
第六章  医院运行机制
第四十五条  医院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层级、各部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统一协调、切实可行、有据可考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医院发展规划由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并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后报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医院每年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报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科室(部门)制定工作计划,由本科室(部门)管理团队讨论制定,经主管院领导审核,报院领导班子会批准通过并备案。
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要有落实保障机制,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坚持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明确时间和质量要求。
第四十六条  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第四十七条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评聘、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第四十八条  加强财务资产管理。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医院内部审计监督。医院总会计师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协助院长管理医院财务工作。
第四十九条  加强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科室(部门)考核主要围绕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方面建立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考核方案并定期修订,不设定创收等经济指标;对个人考核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适当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坚持同岗同酬同待遇。
第五十条  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明确人才培养引进、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任务为基础的培训制度,为员工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条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制度,提高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第五十一条  加强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推动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
第五十二条  加强后勤管理。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  加强信息化建设及院务公开。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等系统有效对接。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医院有关信息。
第七章  医院监督机制
第五十四条  医院接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配合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接受编制、审计、财政、人社、价格、医保等部门及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和绩效考核,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五十五条  医院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制度。
医院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保障党的政策方针在医院得到贯彻执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医院纪委是医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责任,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等进行督导检查,对药品、设备、耗材等招标釆购与品种调整、基建项目、医保基金等进行专项监督。
医院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医院内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加强会计核算和审计监督,按照规定开展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第五十六条  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依法实行院务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布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第八章  医院文化建设
第五十七条  文化建设是医院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医院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塑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传承“诚信 厚德 至善 求精”的医院精神,通过常态化思想教育、文化载体建设、文化理念与管理制度的深度融合,引导员工树立共同的使命追求、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激发员工爱院、敬业、奉献的热情,增强医院凝聚力,不断提高医院文化软实力。
第五十八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自律,完善医务人员诚信档案与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务人员诚信记录及医德表现与其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严格落实行业作风纪律要求,持续改善医疗服务,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第九章  章程制定和修订
第五十九条  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需要对章程进行相应调整的。
(三)医院名称、类别等级、办医宗旨、发展目标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
(四)章程内容与患者利益或员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
(五)有权提议修改章程的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条  医院按照如下程序修订章程:
(一)成立章程修订工作小组,形成章程的修订意见。
(二)将章程修改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形成章程修订草案。
(三)将章程修订草案提交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代会意见。
(四)报请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五)以医院名义发布,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由党委会研究制定,医院依据本章程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办理。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医院党委会。
 
三、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一)坚持不懈履行医院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聚焦党史教育,开展“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党委会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学习研究、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实行党支部、党员党建工作百分制量化积分考核,坚持“党务、业务双带头”,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大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围绕党史教育相继开展了诗歌朗诵、书画摄影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主题党日、庆祝大会等一系列活动,充分展现抗疫精神、建党精神等党的伟大成就、共同庆祝建党百年。
        二是持续正风肃纪,开展精准监督和专项监督活动。利用“济宁一院廉洁行医”微信公共平台和钉钉办公系统,先后发布警示教育信息780余条。监督医院工程、设备、耗材、维修、信息、宣传等项目招标173次、487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逐级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
(二)坚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三条底线,夯实医院高质量发展基石。
        一是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发挥领导班子合力,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定期开展新冠疫情处理应急演练,梳理完善疫情防控重点环节标准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国家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投入1000余万元完成了东院区、总院区发热门诊升级改造,保证选址、布局、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均高标准达标;强化实验室建设,新增5台提取仪、10台扩增仪,保障核酸检测能力;严把“三个入口”,严格落实“三个一律”等疫情防控措施。加速推进市公共卫生重症医学中心(东院区二期)建设,努力克服环保治理、安全生产等因素影响,提前10天完成全年建设任务,被市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指挥部授予2021年度流动红旗。优化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创新启用流感样病例发热病人自动抓取软件,升级公共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引进“医院健康教育移动宣教系统”,有序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共计接种33265剂次,实现全院职工“应接尽接”。强化院感培训和质量管理。坚守院感“底线”,常态化开展院感培训37场次,覆盖全院全员;发布口罩佩戴、六步洗手法等多项防护操作视频,开展“践行院感标准、助力疫情防控”案例汇报竞赛,切实推进院感标准的严格落实。案例《践行标准“隔”出安全》获得山东省决赛第一名,并作为全省唯一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抽调10名医务人员援助河南郑州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抽调院前急救2位同志,代表济宁市参与北京口岸疫情防控工作,得到口岸专班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市卫健委通报表扬。
        二是以创卫、创城为契机,构建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后勤保障管理体系。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集中力量加强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关键节点的问题整治,更换宣传标语和宣传栏30余处;开展实地督导检查89次,发现解决问题177处,高分通过文明城、卫生城复审。将安全生产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消防培训9852人次,构建互联网+后勤综合管理集成平台,实现“一站式”后勤服务模式,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管理体系,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三是筑牢信访维稳防线,维护医院和谐稳定。成立医患关系办公室,开通24小时院长热线,畅通职工、患者诉求途径,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排查,通过定领导包化解、定措施包扶助、定实效包督导责任等落实措施,巩固特殊时间节点维稳防线;组建舆情应对队伍,有效利用舆情管理软件,加强网络舆情预警。全年无影响医院大局稳定的事件发生。
(三)快速提升信息化建设,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HIS系统全面升级,提升医院竞争力。顺利完成HIS系统8.0到8.4版本升级提升。完善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模块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助推临床诊疗从信息化向精准化“升维”,实现多场景多终端的医疗全流程多循环闭环管理,构建高效智能反馈闭环业务流程;将管理目标解构为具体的数据指标和流程管控点,通过数据驱动为管理“赋能”。
       二是积极探索“5G+医疗健康”新模式。强化信息化支撑保障作用,积极推进5G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入融合。我院的“5G+急诊救治”项目入选国家首批“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获得首届山东省智慧医院案例评选领军奖。
        三是全力推动以“电子健康卡”为媒介的全流程就医服务,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效能。实现诊间及移动终端“一站式”结算服务就医,缴费取票线上“零跑腿”、线下“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服务。试点开展“一键入院、床旁结算”智慧医院服务,将办理窗口前移至病区护士站,让患者实实在在感受到便捷便利;持续优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智慧门诊服务,不断完善方便老年人就医的新举措。
四是以信息化为依托,促进优质护理同质化,打造智慧护理服务品牌。研发护理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实现数据即时收集、快速统计;实现临床护理工作信息化、无纸化,完善护理电子病历系统,开展床旁医嘱执行、护理评估、护理记录、风险预警查询等工作;对输血、输液、口服药管理和医技预约等重点环节闭环管理,实现数据全程可追溯,确保患者安全。
(四)加快学科专科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能力。
        一是扩容提升重点学科集群发展。在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26个省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临床精品特色专科、2个省中医药重点专科、2个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基础上,急诊医学科创建成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个专科成为新一轮山东省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形成了医院学科建设以点带面、集群发展。
        二是稳步推进诊疗中心建设。先后获批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国家皮肤与免疫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免疫疾病与痛风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省糖尿病与代谢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推进多学科诊疗合作,新成立4个MDT团队。在省癌症中心通报的10项质控数据指标中,我院2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
        三是快速提升学科技术水平。医院全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04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3D打印创新研究中心分中心”落户我院,3D打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成功治疗严重骨缺损人工髋关节假体松动患者,并将一名“折叠人”身高由0.9米复原到1.5米;肿瘤深部热疗继全身热疗技术、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等15项技术获批全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第四代达芬奇机器人正式投入使用。
        四是以评促建全力做好三甲复审迎查工作。成立医院迎评办公室,先后13次召开推进会(包括两次院级扩大会),两次组织修订医院层面评审细则;成立行政管理、医疗、护理、院感、药剂等7个督导组,分工负责各项条款的督导检查;组建25人的医院质量指标控制办公室,专职负责三甲复审相关数据的梳理和填报,全力做好三甲复审迎查各项工作。
         五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持续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2021年,全院执行临床路径病种581种,路径数量711条,入径率达到98.83%,完成率达到99.55%,覆盖率达到60.98%,总上报单病种23254例。推进电子病历结构化管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通过分批次培训、个案追踪等多种方式,平稳运行病历无纸化系统;对医嘱运行、病历架构和知情同意书进行全面维护。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做好政策引导,突出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实行院科两级同抓共管的监管体系,多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药品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为38.46%,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占比降至0.001%,推动临床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我院有关经验做法列为山东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秀案例。
        六是创新研发病种成本实时监测系统。持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改进基于DRGs医疗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平台,实时监控患者药品、耗材使用,精确监管医生诊疗行为,有效控制各类物耗、人力成本,降低患者负担。积极应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立工作专班,圆满完成编码贯标工作。制定《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DIP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积极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五)创新优化医疗服务模式,持续提升患者满意度。
        围绕患者反映集中的堵点卡点,结合“医患体验提升年”主题活动,医院先后推出40余项“我为群众做实事”具体举措。包括:
一是首创门诊“一次性”全程诊疗服务模式。勇于打破“挂号诊疗当日一次有效”的行业惯例,创新推出“门诊一次性全程诊疗便民服务”,有效减少了群众排队等候次数及时间。自2021年4月推行以来,累计惠民5.9万人次、减免费用62万余元。该举措受到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健康报等国家及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市委市政府两办在全市通报表扬。
        二是深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缩短门诊排队等候时间。不断优化多渠道预约挂号,10种便民预约方式号源全开放,全面实施就医短信提醒、微信实时推送、人工停诊通知等。2021年门诊患者预约诊疗率达到68%,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缩短至12.74分钟。住院床位(急诊、监护室除外)全部纳入住院服务中心统一预约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患者等待时间。
        三是全面推进门诊标准化建设,科学优化调配门诊医疗资源。升级网上预约挂号平台,畅通就医渠道,分时段均衡流量峰值,提供个性化及精确到分钟的时段划分,运用知名专家门诊等多种形式,科学合理配比时段内患者数量。通过启动门诊高峰期应急预案、门诊弹性工作制、门诊限时服务承诺、全年错时工作制等措施,新增412名门诊专家号源。改造整合6处门诊与检查科室,为患者提供一站式、一体化服务。开展“三多一少一提升”活动(“多说一句话、多做一件事、多送一份温暖、少跑一次路、提升就医体验”),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推进门诊各项服务创新。
        四是创新疑难病多学科诊疗服务模式,推进门诊患者精细化管理。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成立了6个专业的16个专病门诊,组建了35个多学科诊疗门诊,2021年服务716人次;开设药学门诊,加强对老年、慢性病和多种疾病联合用药患者的指导宣传;积极推进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先后举办12期慢病管理健康大课堂,线上、线下累计观看1.1万余人次。
五是创建“促进健康暖护全程”优质服务品牌。建示范,树标杆,大力开展“星级护士、病房、护士长”评选活动,持续追踪检查护理服务;开展“微笑相迎、主动问候、主动帮扶”、“护理服务体验”活动,做到“服务有三声,沟通零忌语”;推进“互联网+护理”延伸服务,已开展36项居家护理服务项目,服务436人次,齐鲁晚报、济宁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同时,在总院区周围租赁104个爱心停车位供患者免费停放,东院区上线“云停车”泊位随时查智能平台,最大限度缓解群众停车不便的问题。
(六)创新招才引智新模式,更大力度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团队。
        强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制定《名医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先后成立12个名医工作室,累计接诊患者200余人次,指导手术114例;坚持“以发展育人才、以人才带学科、以学科建团队”,强化医院“名医”培育工作,有20人入选“济宁市杏林名医”荣誉称号;举行院士论坛系列学术活动,促进高层次学术交流,提升医院综合管理水平;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我是状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获优秀组织奖,医院12名职工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七)加速推进西院区发展,稳步提升整体服务能力。
        圆满解决了西院区医保收入、消防竣工验收、资产归属确权等历史问题,确保轻装上阵、健康运营。在乳腺中心基础上,创建急诊创伤中心,不断提升医院在西部地区的吸引力和服务力。目前西院区已入驻临床科室18个、病区29个,开发床位788张,常驻医疗人员247人。较好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可持续运营”。
(八)扎实做好医联体建设和援疆支边工作。
        目前,医联体成员单位达到47家,远程医疗协作单位达到165家。以“三下沉三提升、三高共管六病同防”项目为切入点,建立多渠道业务培训途径,加强基层人员学习、轮训、考评,提高基层服务能力。2021年,帮助医联体医院成功开展胸腔镜辅助下肺叶切除等30余项新技术、新业务。开展“专家名医故乡行”活动,采取巡回义诊、名誉挂职等形式回馈家乡,全年开展活动30余次,为7000余群众进行健康查体咨询服务。积极开展援疆支边工作,接收新疆进修人员5人,选派4人支援新疆喀什、2人支援重庆万州,派出驻村“第一书记”2人。
(九)持续推进医院“家”文化建设,提升职工归属感和向心力。
        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参观院史馆,大力弘扬百年一院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光大我院老一辈专家悬壶济世、精研业务的精神;利用护士节、医师节等举行专题庆祝活动;开通连接3个院区、横跨城区东西的通勤班车,设置 12 个站点免费供患者和医务人员乘坐,每日往返乘车300 余人次;西院区试点推出职工“8元套餐”,有效解决了西院区职工就餐问题;着眼医院“家”文化建设,落实离退休各项待遇,选派6名优秀年轻干部作为离退休党支部组织委员,开展服务;举行退休职工荣退仪式,进一步增强离退休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依托医院“职工之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定期举办单身职工联谊活动,举办篮球赛、足球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共计100余场次,读书朗诵会3期;组织职工参加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6个项目荣获冠军;自主研发设计信息化计生管理平台,持续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开展青年个人成长与发展管理培训班,夯实青年职工职业基础;开展“学雷锋日”主题实践活动,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品牌建设,“救”在身边志愿服务项目获得济宁市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十)创新多元化宣教模式,打造对外宣传新高地。
        持续加强医院自媒体能力建设,强化视频优先的思路,一体化运营好医院六大平台即官方微信平台、网站、院报、抖音号、视频号、头条号,拓宽多元化宣传平台。先后开通医院视频号、抖音号、名医个人号,形成宣传矩阵,刊发原创科普视频近1000条,最高播放量850.7万次;编撰《感动2020》、《健康蓝宝书》、《医院公益报告》,拍摄“无悔为医”MTV等,用新闻记录医院历史,获评山东省科普示范团队,连续4年荣获山东省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奖。
(十一)提升教学科研能力水平,积极探索转化科技成果。
        一是突破提升分层级临床技能培训能力。成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虚拟仿真训练中心暨赵沁平院士(团队)工作室,医学教学信息化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制订《加强全员急救与临床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员进行分层级培训,首批完成在院职工4300人次急救技能培训与考核;2021年医院住培结业考核首次参考通过率由89.81%(2020年)提高到98.31%,名列全省综合医院第二名。通过强化骨干医师师资培训,与山中医联合开展“二段式”教学,提高师资教学水平;举办教学查房比赛、教学技能竞赛,规范各项教学活动。医院先后被评为“山东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先进单位、济宁医学院优秀实践教学基地”。
        二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现新突破。2021年度我院成功申报国家级继教项目13项,省级项目77项。国家级项目数量居全国第9(共361家医院申报项目),创我院历史新高。
         三是继续扩容科研平台数量,科研成果转化实现零突破。深刻汲取教训,全面梳理、严格规范论文审查管理。新增急危重症、神经系统疾病、耳鼻喉疾病三个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四个实验室新获批济宁市重点实验室;开放33个公共实验平台;生物样本库试运行;筹备实验动物中心。成立科研专家库、建立科研专家包保制度、开通科研门诊、设立“启航”科研项目;加快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加强与高校及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合作。第一个自主培养的博士后顺利出站,目前在站博士后6人;科研项目立项6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3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共验收结题50项;科技成果登记20项;顺利完成I期临床研究中心-I期药物临床试验及生物等效性试验专业备案,开展临床试验项目3项,已完成2项;成功转化两项科技成果,技术交易价格分别是100万元和150万元,实现我院科技成果转化零的突破。
(十二)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节支降耗,促进医院绿色发展。
        推动智慧后勤建设,践行节能降耗,构建互联网+后勤综合管理集成平台,建成后勤服务、后勤监控、后勤节能监测三个智慧管理平台,逐步形成统一的数字化协同管理平台,实现后勤管理业务全覆盖。结合医院能源消耗的特点,建立综合能源管理平台和能源消耗指标体系,对制冷、供暖、照明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建立三级能耗监测,完善能耗数据采集,实现效能最大化。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实有编制数:1595
实名制名单见济宁市机构编制网(http://jnjgbz.jiningdq.cn/):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市直→市卫健委→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公开日期:2022年3月16日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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