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小时服务电话
- 0537-6056666
-
微信服务号
-
微信订阅号
-
微信视频号
-
抖音号
新闻中心
为规范我院执业行为,增强职工依法执业意识,有效防范和管控医院风险,9月21日,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办法》培训会。邀请济宁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薛锐科长培训讲解,临床科室正副科主任、职能科室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会由医务部主任谢颖光主持。
此次培训主要从《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办法》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应用现状、内容解读四个方面进行讲解,对管理办法总则、记分标准、 记分实施、记分管理、附则进行重点分析。指出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医疗行风建设规范的行为,全面细致解读不良执业行为的定义,记分的种类、方法以及对不良执业行为的处罚等内容。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依据之一,并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及法治建设评估等。
谢颖光在培训后强调,要通过培训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增强法律意识,落实相关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切实为患者办好事、办实事,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为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