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评为2017年度“十佳积极推进医疗法治建设先进单位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7-09-28浏览:
9月21—22日,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第十届学术年会暨通过立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卫生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公检法机关、高等院校、大型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领域、致力于医疗法制研究的专家学者300余人参加。
经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委会选举,我院被评为2017年度“十佳积极推进医疗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副院长乔森参加开幕式并代表医院上台领奖。
近年来,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医院的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医疗安全管理、医疗服务和营运中均涉及到大量的法律问题,我院全面落实依法执业、依法办院发展理念成绩显著。
2000年医院执行了法律顾问制度。2003年成立了医疗安全部,使医疗纠纷处理专业化。2007年济宁市建立了第三方医患纠纷调处机制,从此我院不私自协商处理医疗纠纷,使医疗纠纷处理规范化。多年来,在医院保卫部及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纠纷,赔付数额合理,有效遏制群体性医疗纠纷发生,无医务人员受伤及公私财物损毁情况发生,无任何处罚记录及重大不良影响事件发生,医疗纠纷处理形成了济宁模式。我院每年两次聘请全国知名卫生法学专家来我院授课,积极参加中国医院协会法制专业委员会的课题研究工作,在提升医疗法制建设水平、维护医患合法权益、保障良好医疗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引领了我市医疗机构医疗法制建设正常化及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专业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