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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11-22浏览:
1.仪器设备、模拟教具仅供本部技能培训或教学使用,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本部领导同意借出。借物人应写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使用期间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2.仪器设备、模拟教具自然损坏,应登记并注明原因及时间,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能修复的应及时修复。
3.仪器设备、模拟教具如系人员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自费修复,修复不了的按现价赔偿。
4.仪器设备、模拟教具出现丢失,由负责人按现价赔偿或自费购置同样物品。
5.丢失或人为损坏仪器设备、模拟教具的赔偿期限,自损坏或丢失之日起一个月内赔偿,逾期不赔,酌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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