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11-22浏览:
1.技能培训中心为医护人员及医学生进行临床技能训练的场所,参加训练者必须遵守本部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2.为合理利用资源,凡需使用技能培训中心的科室,均需提前1~2周电话预约,均由技能培训中心统一安排训练场地及医学模型。
3.参加训练的员工必须穿工作服、佩戴胸牌,进行登记,按照指定的时间、指定项目进行训练,离开时签字、携带自己的物品。
4.训练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并保持训练室内安静、清洁;非本次培训所需的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与培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5.爱护公共财产,如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因人为不正规操作造成器械损坏的,要按规定赔偿,故意损坏模型者加倍处罚并严肃处理。
6.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仪器设备进行登记汇报,并及时联系维修,确保物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以备下次培训时使用。
7.电子医学教学模型与设备,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出,应有严格的审批登记手续。
8.凡不遵守规定者,技能培训中心有权拒绝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