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11-22浏览:
1.技能培训中心内电源的安装和使用要规范化,防止人体触电或电线短路等造成火灾事故,管理员要熟练安全用电知识。
2.技能培训中心严禁吸烟,配齐灭火设备,确保能及时灭火。管理员应熟练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有毒、易爆药品要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
3.小型贵重仪器要由技能培训中心领导和管理员加双锁,共同保管;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应放置在安全的房间,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其防护情况,使用后及时关闭门、窗、水电。非培训人员不得长时间在本部逗留。
4.技能培训中心如有损坏的电源线路、开关、插头、插座以及门窗,要及时维修,消除不安全隐患。如发现各种对模拟训练室有安全威胁的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反应,如需要增加安全设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
5.指定专人负责训练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间训练室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训练室的安全工作应定期检查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
6.钥匙遗失时必须更换新锁,需要钥匙者应经主任或护士长允许,钥匙丢失时及时报告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