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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实习医生管理制度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09-19浏览:
1. 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实习医生必须根据实习轮转表,在规定科室和规定时间实习,实习期满时科室要进行考核鉴定,不允许私自延长实习时间。
2. 实习医生应努力学习政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等方面应服从医院的领导安排,及时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医疗和其它任务。
3. 实习医生要求着装整洁,佩带胸卡,保持工作环境的安静。
4. 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时,对分管病床进行巡视检查。按时跟随上级医师参加病房医护交班和早查房。扼要汇报所管患者的情况,检查结果,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5. 新患者住院后,实习医生应立即随上级医师去病房检查患者病情,并及时完成住院病历书写。
6. 实习医生无处方权,所写各项记录、医嘱、检查单、病假条、诊断建议书、交费单等都要经过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后方能生效。
7. 实习医生要积极参加所在科室的业务活动,如病例分析、典型病例讨论、学术报告、科室讲座、死亡病例讨论等。
8. 实习医生应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实习医生因事,病假耽误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再延长实习时间,实习期满按时办理离院手续。
9. 实习医生要爱护医院各种仪器设备和财产,如有损坏应按医院工作人员损坏赔偿办法处理。重要仪器、诊疗用具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10. 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患者医疗情况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泄露。在对患者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事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不得单独对患者做任何处理和谈话。
11. 实习医生出科前原则上由科室集体讨论确定学生的总体成绩,出科鉴定评语集体研究,由科主任负责书面鉴定的签名。
12. 实习结束前科室应及时将实习医生的平时表现和考试考核结果汇总到科教部,结束时的总鉴定评语由科教部负责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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