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相关检查注意事项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07-11浏览:
一、眼底血管造影,眼底照相注意事项:
1.造影时需散瞳而至眼睛视物模糊,来检查时请不要开车、骑车。
2.造影时需1名家属陪同。
3.自带杯子或矿泉水。
4.既往有食物、药物过敏史,过敏性哮喘,肾病的请在检查前如实告诉医生。
5.皮试及造影时如有不适请及时告诉医生,以便及时处理。
6.如您贵体欠佳,会影响皮试的结果,请另约时间。
7.有闭角型青光眼,严重药物过敏史者禁做。
8. 严重高血压、心脑血管意外、肝肾疾病患者,待病情控制后再考虑。
9.造影剂可能引起暂时性的皮肤、结膜发黄,视物有黄色粉红色感觉,尿液发黄,切勿恐慌,多饮水,24小时后会消失。
二、散瞳治疗后注意事项:
1.瞳孔散大后怕光,散瞳期间避免强光刺激,尤其是太阳光刺激,应减少户外活动,并戴遮阳帽或太阳镜。
2.散瞳期间因视力模糊,看近不清晰,要注意看护,以免碰伤。禁止开车或汽车。
3.散瞳期间尽量减少近距离用眼,尽量减少看电视及使用电脑。一般在点眼后6小时恢复正常。
4.散瞳后若感觉眼球胀痛、头痛、恶心、呕吐,请及时到眼科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