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日,国家药监局终于发布了公告,对含“可待因”成分的感冒药修订成“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
◆ ◆ ◆
可待因是什么?
可待因又叫甲基吗啡,能直接抑制大脑中的咳嗽中枢进而快速的达到止咳作用。
吗啡即阿片类的毒品,虽然有强烈的麻醉,镇痛效果,但因为强烈的成瘾性而一直对患者以及社会有极大的危害作用;可待因是在它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化学品。
可待因的止咳、镇痛作用弱于吗啡,但明显高于其他的解热镇痛药,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烈干咳和刺激性咳嗽;也可用于中度的镇痛;对局部麻醉或者全身麻醉时,也可用作辅助药物具有一定的镇静作用。
因为高效的疗效,曾经一度被广泛医用。但应用可待因,也会逐渐出现阿片类药物的一系列有害副作用,最可怕的就是成瘾性,会对患者尤其是青少年造成如吸毒般的成瘾危害,其次耐受性和便秘等副作用也发生较多。
◆ ◆ ◆
禁用可待因!
国家药品监管局基于可待因成瘾性以及疗效之间的考量,终于将含可待因感冒药的药品说明书进行了一定修订,明文将其【禁忌症】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儿童用药】中则增添: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本品。
同时更新此禁用说明的包括氨酚双氢可待因、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止咳糖浆)、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磷酸可待因糖浆等在内29个批号的含可待因类感冒药。
另外常用镇咳祛痰的复方甘草片中也有阿片粉成分,所以也需要注意它的成瘾危险。
其实早在2011年,世界卫生组织就因为担心可待因的安全性将其从基本药物的名单中删除;2012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监管局FDA发布对可待因的安全警告,次年后更是加了黑框警示;紧接着2015年,欧盟药物监管局规定12岁以下儿童不准使用可待因,12-18岁青少年不可使用其治疗咳嗽和感冒。
目前我国对说明书的修改则进一步保证了大家尤其是青少年的用药安全。
◆ ◆ ◆
其他禁用药!
其实青少年的用药安全一直都是大家的关注重点,除了这次刚确立禁用的可待因之外,还有很多别的常用药,因为曾经引发过较大的青少年用药安全事故,而被禁用!
01
氨基糖苷类:包括庆大霉素、阿米卡星、链霉素等,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慎用。使用过量会导致听力受损,严重者发生听觉神经萎缩变形从而导致不可逆的耳聋耳鸣。
02
非甾体抗炎药(感冒药):阿司匹林3个月以下或患水痘的儿童禁用,萘普生2岁以下儿童禁用,尼美舒利12岁以下禁用,双氯芬酸14岁以下禁用,美洛昔康15岁以下禁用。
一些非甾体抗炎药虽具有良好解热镇痛作用,但容易引起青少年肾脏的损伤,并具有一定的肝损害,对于青少年尤其危险,需要遵医嘱合理用药。
03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等儿童慎用。严重者容易导致儿童肝脏损伤,肝功能衰竭,甚至死亡。
04
喹诺酮类药物:如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药物,18岁以下青少年不宜使用。喹诺酮类药物用于幼龄动物时,可导致骨关节病变,特别是负重骨关节软骨组织的损伤。
05
抗组胺药物:如氯苯那敏、酮替芬、苯海拉明等药物,2岁以下儿童禁用。抗组胺药物容易扰乱睡眠结构,导致儿童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也可引起胃肠功能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