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微波消融治疗仪(1台)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02-10浏览: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微波消融治疗仪(1台)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微波消融治疗仪(1台)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XJA-2022-JN-061
3、包组划分:1个包
4、项目概况:微波消融治疗仪1台,配套耗材年使用量50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采购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吕主任 联系电话:0537-2253479
联系地址:济宁市健康路6号
6、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长贺 联系电话:15253724321 16688006101
联系地址:济宁市城投天绘商业街1号楼4楼405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
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和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只需加盖代理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进口产品代理商除外)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上一级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的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中国境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中国境内总代理公章),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生产商的授权委托无效,失去投标资格;生产商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不得再参与投标;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能独立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三、报名时间及须携带的资料:
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生产商携带“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代理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和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只需加盖代理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市城投天绘商业街1号楼4楼405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