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院区药架、货架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8-08-28浏览: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近期对医院西院区所需药架、货架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标要求:
(一)各投标单位必须向医院招标办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字、法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二)获得参投资格后,各单位招标前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招标现场,并交保证金一万元,中标不履行合同不予退回。
(三)参投单位应本着服务于医院,让利于医院,公平、公正的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哄抬价格,弄虚作假,损害医院利益,更不得恶意压价,恶性竞争,使医院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上述行为的单位将永远失去和医院合作的机会,情节严重者,医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三、招标内容、规格参数:
说明: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供应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单价在本项目供货期内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综合单价包括全部货物的生产制作费用、人力、机械、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费、垃圾清理、验收、检测检验费、管理费、仓储费、成品保护费(包括因本项目施工涉及到的其他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破坏性试验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质保等各项所有费用,及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费用。
结算时最终以甲方现场签收、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四、质量要求:
1、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验必须符合要求。
2、等级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3、执行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乙方应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完毕,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缺勤一次罚款500元。
五、随机的必备品及供应办法:乙方随货送交该批货物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及市级相关部门要求的相关证书。
六、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15天内按甲方指定位置供货安装完成,达到验收条件。
七、结算方式: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5%,两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付剩余货款。
八、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 9月 3日 18:00前。
2、报名地点:办公楼二楼集中办公63号招标办,联系电话:0537-2258256
3、技术咨询:孙老师 1867876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