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医疗综合楼)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7-11-29浏览: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医疗综合楼)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主任 0537-2258256
地 址:济宁市健康路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红 18660722592
三、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医疗综合楼)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JHZB-CG-2017-042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南至西八路,东至西岸路,西至安宁路;
2、项目概况: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医疗综合楼)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主要包括医疗综合楼水电安装工程中的供水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等所有内容,具体内容不低于图纸及材料清单。同时,做好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做到各负其责,且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清单)
3计划采购量:详见清单;
4、技术和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报价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本次采购必须执行合同履约期间国家及行业最新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所供货物全部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和谈判文件要求。
5、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竞争性谈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风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并在人员、供货、资金方面具有优质服务能力;生产商与代理商均可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需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有效产品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书;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必须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样品;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及须携带的资料:
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上 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一)生产商需要携带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产品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等。
(二)代理商需携带的资料:
1、需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仅需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产品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书等。 (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报名地址: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市建设路133号(洸河路与建设路交接路口西南)建筑设计大厦504
报名联系人:王 红 联系电话:18660722592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