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JH-CG-2015-021
工程建设地点:济宁市高新区诗仙路、瑞园路交汇处。(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
二、招标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人民医院: 孙老师 18678769916
三、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13562725223
四、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家具采购,本项目分3个包,
A包:报告厅固定桌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B包:集中办公区屏风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C包:沙发及办公桌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最终据实结算。
五、供货安装期:25日历日。
六、技术和质量要求:本次采购供应必须执行合同履约期间国家及行业最新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所供批次货物全部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和谈判文件要求。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竞争性谈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风险。
七、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
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原件。
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原件。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上一级代理商公章)。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生产商的授权委托无效,失去投标资格;生产商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不得再参与投标。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能独立完成家具制作、安装和维护等工作,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个包段可以兼投兼中。
7、 样品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报名时间及须携带的资料:
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携带以上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济宁市建设路133号建筑设计大厦17楼报名(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13562725223)。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