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补录简章
来源: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7-23浏览: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的通知》(鲁卫函〔2021〕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招收计划及录取情况,现将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补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5年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无单位聘用的2020年、2021年毕业生,以社会化学员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医疗机构已聘用(在编或人事代理)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毕业生,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中2018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医师限报全科医学专业,从事口腔医学专业岗位的医师限报口腔全科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3年的人员。
3.处于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
4.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
5.高校统招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6.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收专业和计划
全科3人,重症医学科4人。
三、培训时间与内容
培训年限为36个月,专业学位硕(博)士凭在读期间轮转证明和培训手册经材料审核、考核合格后可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住培年限。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进行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以临床实践为主。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7月27日17:00。
报名人员或第一批次招收未被拟录取人员,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s://www.sdygzx.cn)-业务工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板块-住院医师招收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或志愿修改,志愿限报一个专业,审核通过后报考志愿不予更改。
(二)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参加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2021年7月28日8:00—9:00。
审核地点: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医师培训基地二楼208房间(济宁市高新区孟子大道269号)。
提交材料:
(1)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的学员同时提供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各阶段学历证明,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委培学员还需提供加盖委托培训单位公章的报考介绍信(见附件),且报考专业应与考生从事专业一致。
(3)第一批报考我院并已进行资料审核人员,仅需提交修改志愿后的报名表及单位介绍信。
(三)现场审核通过的学员届时加入招生信息群。
五、考试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学员参加考试, 分为理论考试、面试。
(一)理论考试
考试时间:2021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医师培训基地三楼会议室。
考试采用手机APP在线考试,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后扫码安装考试端,进行注册并完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确保考试时手机电量充足,支持2个小时以上的连续使用。
(二)面试
2021年7月28日下午,具体时间与地点理论考试时通知。
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知识、临床能力、语言表达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三)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和招收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官网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六、相关待遇
1.委培学员、委派单位与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学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等均由委派单位负责;社会化学员与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期间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2.基地将学员纳入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学员完成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基地根据有关规定,为学员发放生活补贴,并为社会化学员免费提供住宿。培训期间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与本院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4.婚育假等参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因个人休假未完成国家培训大纲内容的学员,需延长相应培训时间。
5.培训结束后,学员与培训基地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
七、注意事项
1.依据相关规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退出者,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以其他形式(如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等)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招生期间请及时关注招生信息群、医院官方网站或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发布信息。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入场前,考生需出示本人电子健康通行码,并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工作。对健康通行码为黄码或红码,或体温不合格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537- 6051503